廉政要闻

反贪局长转隶记

2017-12-19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11月8日,浙江省监委留置第一案在湖州公开宣判。

傍晚时分,看到手机里弹出的消息,省纪委省监委第十二纪检监察室主任金焕民低头凝视了几秒,又一头扎进案头厚厚的材料中。

这天,距离中办印发在北京市、山西省、浙江省开展监察体制改革试点方案已满周年,也是这位曾经的省检察院反贪局副局长正式转隶后的第11个月零2天。

办公桌上,数盆从老单位带来的文竹,已抽出新枝。当初对转隶的担忧与疑虑,也烟消云散。

窗外,初冬的杭城华灯初上,一墙之隔的体育场路车水马龙。此时此刻,浙江许多纪检监察干部仍坚守岗位、挑灯夜战,其中也包括不少与金焕民一样的检察机关转隶人员。

浙江推开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以来,全省从检察机关实际转隶1645人。他们在新岗位上找准定位、发挥所长,与原纪检机关工作人员优势互补、全面融合,为改革试点工作共同探路前行。

改革探路

随着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在浙江的推进,原来在检察院从事反贪工作的人员与检察事业告别,转隶到一个全新的机构——监察委员会。

转隶前,金焕民已从事检察工作23年,担任省检察院反贪局副局长兼综合指导处处长,取得了一番成就:被聘为浙江省法官检察官遴选委员会专家委员,连续3年牵头推进检察反贪队伍专业化、规范化建设,组织编纂业务指导手册,在检察院,他称得上是专家级人物。“没想到,那年的指导手册还没发完,就要转隶了。”金焕民直言,脱下这身检察服,心里挺不舍。

但身为“老检察”,他也意识到,整合反腐败力量的改革是大势所趋。“以前检察机关、纪律检查机关、行政监察机关职责交叉重叠、各自为战,制约了监督作用的发挥,要改变必须靠改革。”

从去年11月初听闻改革试点的消息到下发具体改革方案,不足一月时间。“真没想到,这场改革来得那么快!”紧密的鼓点,彰显党中央推行改革的决心与力度。

调整心态后,金焕民打定主意“把过去的知识、经验带上新岗位”。但那时,他个人以为,改革只是把反贪局并入纪委办公。而事实,绝非如此简单。

去年11月中旬的一天,时任浙江省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反贪局局长陈春玉,匆匆把金焕民喊进办公室。“焕民,你赶紧组织6位同志,去中央纪委监察部杭州培训中心报到,讨论改革试点的事。选的人要业务强,也得能写,记得多带点行李,恐怕要有些日子。”

去多久,没定;做什么,没详说。但摊上“改革”两字,这趟活就轻不了。报到当日,简单动员后,来自省纪委、省检察院、省公安厅等单位的36人就被分入组织架构、履职运行两组,“全脱产”集中办公,办公时间:早晨8时至深夜11时。

金焕民所在的履职运行组,主要讨论监委职能职责、12项监察措施实施等。先自行思考,再集中讨论,形成书面材料。金焕民回忆,“除传达中央对改革总体设想与方向外,讨论组没有任何框架和参照,一切从零开始。”

争论是家常便饭。金焕民记得,在讨论监察对象范围时,就有多种“声音”。有人认为“应突出监察对象的行政管理职能”,有人认为“应覆盖所有行使公权力的人员”,还有人认为“应将从事集体事务管理的人员纳入范围”……为让大家充分表达观点,集体讨论不得不一次次延时。最终,根据公职人员界定和借鉴相关司法解释,小组决定将“从事公务和受委派从事公务的人员”纳入监察对象。

“每次讨论,牵头的两位省纪委副书记都不忘征求检察机关同志的意见,非常尊重我们。”尽管如此,金焕民心中仍有不安。这期间,他敏锐地预感到,基于逐渐成形的监察业务运行工作规程,反贪局已不可能存在,这与自己最初的想法大相径庭。

“反贪局没了,我去哪儿?”没等他找到答案,金焕民就接到了转隶通知。去年12月6日,省纪委向省人民检察院党组发函,调58名同志到省监察委员会工作。文件中第一个名字正是——“金焕民”。

新岗位新使命

2017年2月3日傍晚,金焕民不在杭州。这趟公差,让他“躲开”了一场离别。当天傍晚,高挂在省检察院门口的“反贪污贿赂局”和“反渎职侵权局”两块牌子,被缓缓摘下。

“一时找不到合适的存放点,就把牌子暂时放在了一楼大厅。”那时,金焕民仍在省检察院上班,每次瞥见,心里总有一种别样的感觉。

但很快,不舍之情就被过渡期的忙碌冲淡。为确保反腐败各项工作衔接有序、工作不断、力度不减,金焕民随即投身到后续工作中,忙于整理归档线索、案卷、资料,严防重要信息资料泄密、遗失或损毁。

“别多想,服从组织安排,少不了你的平台。”这番话,金焕民对自己说,也对许多跟他一样直面转隶的人员说。改革试点启动以来,他的电话成了“热线”,平均每天要接听20多个各地反贪局打来的咨询电话。“嘴上说着,其实心里也没底。”

2月27日,时任省纪委常务副书记、省监委副主任马光明找来了金焕民。谈话开门见山:“组织考虑,由你担任第十二纪检监察室主任。”

“干了半辈子反贪,但听到消息时,还是倍感压力。”为挑好这副担子,金焕民从培训台上坐到了台下。“在检察院多是就案论案,现在要更注重办案效果,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拔‘烂树’、护‘森林’。”如今,金焕民已张口便能蹦出一串“纪言纪语”,他打了个比方,“以前是专科医生,现在是全科医生,工作难度更高。”

从反贪局副局长到省纪委省监委第十二纪检监察室主任,改变的不仅是职务。在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背景下,随着人员转隶和全面融合,反腐败铁拳也越攥越紧,倍添活力。

2月28日,宣布金焕民任职当日,所有省级转隶人员的流向也全部揭晓——基本都充实到审查调查一线部门。

新处室、新岗位、新使命。3月3日,金焕民告别熟悉的省检察院,赴省纪委省监委集中办公。

深度融合

谁也没想到,1周后,第十二纪检监察室(以下简称“十二室”)就“开了张”,受省纪委省监委领导指派,十二室负责继续审查某省管干部涉嫌违纪违法问题。

“头彩”不好“剪”。“审查对象身处重要岗位,调查面临压力,而且该对象手法隐秘,应对准备充分,调查难度很大。”这不是最棘手的问题,因正值监察体制改革期间,十二室还面临调查措施初创、调查流程变更、调查人员融合等诸多挑战。

“这是省监委对省管干部监察立案和监察留置第一案,无先例可循。”委领导要求把这个案子办成“铁案”,为改革树立信心。

接手时,初核进度刚过半,调查队伍却已大变。新成立十二室由5名原省纪委工作人员和6名转隶人员组成,工作理念、方法、经验习惯不同,且相互缺乏了解。“要让大家找准定位、各展所长。”基于对处室成员的初步了解,金焕民分设查询、谈话等多个小组,齐头并进。

追查分析近100个银行户头,比对关联涉及20家公司的资金数据,制定张弛有度的谈话策略……一场场分析讨论中,大家深入交流、求同存异;一次次实践办案中,加深了解、增进感情。

夜以继日的并肩作战,培养起审查人员间的默契,也稳步推动办案进程。3月中旬,初查基本证实该名省管干部的违纪违法问题。

4月1日下午4时左右,该省管干部到案接受谈话。面对扎实的证据链,他很快如实交代了违纪犯罪问题。4月2日下午4时,省纪委省监委宣布对其采取留置措施。从此,审查重心转向证据固定和审核处理。

奋进在陌生的道路上,面对执纪工作规则的调整和监察工作流程尚在探索的实际,审查人员边学边干,严格履行留置、查询等措施的报批程序,结合检察机关经验,探索工作流程。“我们创制了询问通知书、询问权利义务告知书,现在已都成为了规范性文书。”

要速度,更要质量。金焕民决定增设证据审核组,着力封堵证据漏洞,防止出现辩解缝隙。此外,审查成员还绘制了复杂的资金路线图,力图使证据材料整洁清晰,具有说服力。查清全部犯罪事实和主要违纪事实后,金焕民又要求所有审查人员“互换阵地”,交叉审查。

“改革后,我们提供的证据要直接上法庭,必须提高质量,保证证据链完整。”为此,十二室向省监委提交《提前介入审理审批表》。7日后,审理室提前介入审理,20天后就事实认定、证据完善等问题提出意见建议。

及时补充完善证据后,6月27日,该案被移送省人民检察院。“执纪审查部门既审查监督对象的违纪问题,又对涉嫌违法的问题依法进行调查,解决了长期以来纪律与法律衔接不畅的问题。”金焕民说。转隶后首次办案,“老检察”的“出身”,令金焕民对试点过程中的纪法衔接问题,感受最为深刻。

随后,金焕民带领十二室的干部深入剖析案发主客观原因,多次讨论、反复修改,最终形成了一份近20页的书面材料,上报委领导,力求最大限度发挥案件的警示教育效果。“今年,我室共收到初核件9件,已了结3件,目前尚有6件正在核查中。”时近岁末,金焕民没有闲着。他的案头已摞起一沓新的材料,反腐败的下一场战斗,又将打响。(记者 颜新文 通讯员 丁谨之 吕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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