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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干部家庭操办婚丧嫁娶事宜报告表

2017-03-21  

婚礼举办前7个工作日向所在单位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主要负责同志和学校党委组织部书面申报(各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操办本人、直系亲属相关事宜还要向学校党委书记汇报),经批准后方可办理。

丧事在第一时间向所在单位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主要负责同志口头或电话报告。(各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操办本人家庭丧葬事宜的向学校党委书记汇报。)

婚丧事宜后10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学校纪委(监察处)和党委组织部报告实际操办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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