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政要闻

【纪检人·手记】与被审查人一起学党章

2017-04-21 来源: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 

 双手合上党章,他慢慢低下了头,沉默片刻后一字一句地说道:“今天我之所以犯下如此严重的错误,正是由于自己多年来对党章党规党纪的学习不够、领悟不深、遵守不严,逐渐丧失了理想信念和精神追求,在思想上没有敬畏,在行动上没有标尺。”

  从抵触对抗到配合审查,从处处狡辩到深刻反省,促使他思想发生变化的,正是我们在审查期间安排的一次特殊“学习”。

  今年年初通过的《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第三十条明确要求,对被审查人“安排学习党章党规党纪,对照理想信念宗旨”,这一规定犹如在被审查人心中高悬了“一盏灯”,时刻唤醒他们作为共产党员的理想信念和宗旨意识,唤醒他们对纪律和规矩的敬畏感和归属感,促使他们深刻反省。

  在对他进行立案审查后,有一段时间我们不谈案情,专门与他一起共同学习党章,给他讲解党章党规党纪。通过一次次重温党章,追忆自己曾有的“激情燃烧岁月”,通过系统学习党规党纪,深刻反省自己在理想信念宗旨上的偏差,终于让他端正了态度,认识到自身所犯的错误,这才出现了文章开头的那一幕。

  《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是纪检机关依规治党、强化自我监督的制度利器,也为我们一线审查人员的工作实践提供了遵循和指南。

  除了安排学习党章党规党纪,监督执纪工作规则中还有一个规定是,通过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促使其深刻反省、认识错误、交代问题,写出忏悔和反思材料。这也对大家的工作能力提出了更高要求,促使我们具体开展审查谈话的人员首先要对党章党规党纪有深刻的理解和把握,并且还要具备良好的思想政治工作能力。只有这样,才能在与被审查人谈话时,讲清讲明政策方针,把握运用好纪言纪语,让被审查人感受到组织的关怀、教育和挽救,促使其在认识、意志和情感上发生转变,从而积极配合组织审查。

  对于在思想政治工作和情感上的转变,与某国有企业原董事长的谈话过程尤为典型。

  在我们与他的前三次谈话中,他都避重就轻,没有如实交代自身的问题。即使在对其立案后,态度依然没有任何转变。

  随着谈话的深入,我们了解到他对自己的女儿非常疼爱。在一次交通事故中,他的妻子面对迎面驶来的车辆,全力推开了自己的女儿,而自己却倒在了车轮之下。在这位被审查人心中,一直认为自己一定要保护和照顾好女儿才对得起逝去的妻子。

  被审查期间恰逢他女儿生日,他提出想给女儿发个祝福短信。我们想通过情感能够感化他,同意他的请求。当他把祝福的短信发给女儿后,女儿回信表示,一定会快乐成长,坚强地面对今后的生活。此时,这位年近五旬的企业高管在我们面前失声痛哭,并对我们说,你们这段时间为我所做的一切让我感受到了组织对我的帮助和关怀。由此,他彻底转变了态度,积极配合组织审查,写出深刻的忏悔和反思材料。

  在工作实践中,我们感到,《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是监督执纪问责的工作规范,更是开展具体工作的行动指南,把学好用好规则作为开展监督执纪工作的“牛鼻子”,我们的纪律审查工作会事半功倍。(成都市纪委第四纪检监察室 魏清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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