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深入开展扶贫领域专项治理,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严肃查处了一批腐败和作风问题,现将8起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1.咸阳市长武县科协原主席程小平、报账员冯华挪用扶贫奖补资金问题。2014年10月,程小平安排冯华,将县财政局拨付25万元奖补资金中的24万元打入自己名下银行卡,将其中9.9997万元用于偿还个人垫付的项目资金,14万元用于购买个人活期理财产品。2018年6月,程小平受到开除党籍、撤职处分;2018年9月,冯华受到严重警告处分,违纪资金被收缴。
2.安康市旬阳县棕溪镇政府干部王勇违规向贫困户索要现金等问题。2015年4月,王勇以帮助争取建设资金需要花费为由,骗取枣园村党支部书记武某现金8万元;2016年初,王勇在棕溪镇矾石村帮扶贫困户时,以帮助办理建房补贴需要费用为由,向贫困户李某索要现金1.07万元。2017年12月、2018年8月,王勇分别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其涉嫌违法犯罪问题被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3.榆林市佳县乌镇政府工作人员张冠军违规为亲属领取农机补贴款问题。2014年,乌镇张家沟村向县扶贫办争取了15.5万元微耕机补贴款。张冠军利用职务便利,授意张家沟村村干部将其兄张某以本村村民的名义上报,从县扶贫办拨付张家沟村的补贴款中套取2400元农机补贴款,给其兄购买了一台微耕机。2018年9月,张冠军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资金被收缴。
4.西安市周至县竹峪镇政府原工作人员王克锋失职问题。2017年,王克峰(现已退休)在负责城建办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时,未能尽职尽责核对信息,致使竹峪镇东大墙村一户群众重复享受危房改造补助资金1.5万元。2018年9月,王克锋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资金已追缴发还。
5.商洛市洛南县三要镇永坪村党支部原书记张勇套取国家退耕还林款、挪用贫困户低保金问题。2016年至2018年,张勇在村民不知情的情况下,以村文书名义将23户村民的45亩承包地上报实施退耕还林,两次共套取国家退耕还林款3.6万元,作为村组集体收入;2018年1月,张勇将低保户许某2017年1.5万元低保金收回村上,用于支付村聘保洁员工资。2018年9月,张勇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涉案退耕还林款和低保金已向村民兑现。
6.汉中市佛坪县岳坝镇龙潭村党支部书记冯成林、村委会主任田尚鑫骗取扶贫补助资金问题。2016年,在协助岳坝镇政府实施龙潭村贫困户土坯房改造工作中,两人利用职务之便,将不是贫困户的冯成林本人和田尚鑫的父亲田某作为贫困户土坯房改造对象予以上报,分别骗取扶贫补助资金1.5万元,用于自家土坯房改造。2018年9月,冯成林、田尚鑫分别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违纪资金被收缴。
7.渭南市白水县雷牙镇刘家卓村党支部原副书记曹小红违规向危房改造户收取费用问题。2016年至2017年,曹小红利用为本村群众申请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的便利,以帮忙办事为由,分别从8户危房改造申报户处索取现金共计3.93万元。2018年9月,曹小红受到开除党籍处分,违纪资金被收缴,其涉嫌违法犯罪问题被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8.延安市洛川县土基镇鄜城村党支部原书记王东怀私自占有承包款及失职问题。2014年,时任茹神洞村党支部书记王东怀在整村移民搬迁过程中履职不力,审核把关不严,致使该村两名村民虚报冒领国家补助资金1.4万元;2017年,王东怀在新农村建设中私自占有村民白某的5000元承包款。2018年5月,王东怀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责令其限期将承包款5000元上交镇农经站鄜城村集体账户,涉案的1.4万元国家补助资金已收缴。(党风政风监督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