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咸阳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认真履行监督职责,严肃查处党员领导干部违规收送礼品礼金等问题,不断巩固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贯彻落实成果。现将查处的5起违规收送礼品礼金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1. 咸阳市第一人民医院骨二科主任张竹林违规收受他人财物问题。张竹林先后收受耗材供应商赠送香烟2条及面值500元购物卡3张;并两次让耗材供应商支付应由本人支付的费用2400元,受到警告处分。
2. 渭城区法院民二庭庭长沙咸云违规收受他人物品问题。沙咸云在案件审理期间,违规收受当事人赠送的化妆品价值1800元,受到政务警告处分。
3. 兴平市民宗局原副局长赵淑玲违规收受他人礼金问题。赵淑玲利用帮助陈寨村协调项目资金之机,接受他人支付应由本人支付的费用5000元,随后又收受他人感谢费5000元。因其能够主动清退收受礼金,受到记过处分。
4. 泾阳县公安局原党委委员、原副局长封晓刚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问题。封晓刚利用职务之便,违规为他人办理户籍并收受茶叶、烟酒、油卡等礼品礼金共1.4万元,同时存在其他违纪违规问题,受到撤销党内职务、降级处分。
5. 旬邑县公安局原党委委员、原副局长高少华违规收受他人礼品礼金问题。高少华违规收受他人馈赠的价值8088元的苹果手机一部,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受到撤销党内职务、政务撤职处分。
在元旦春节来临之际,全市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从以上问题中汲取教训,引以为戒,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要求,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其实施细则要求,严禁收送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各级党委(党组)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 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切实承担主体责任,深入开展违规收送礼金问题专项整治。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坚持挺纪在前,紧盯重要节点、重点领域和岗位,加大监督检查,严肃执纪问责,坚持“收送一起查”;对不主动清退、拒不纠正的,一律顶格处理;对不收敛不收手、顶风违纪的,按照“越往后执纪越严”的要求,一律先免职再处理,并点名道姓通报曝光,还要追究党委(党组)主体责任和纪委(纪检组)监督责任,持续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咸阳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