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端午”节日期间加强廉洁自律工作的通知

2019-06-06  

校属各单位:

按照省委教育工委《关于“五一”和端午节期间加强廉洁自律工作的通知》和省纪委驻省教育厅纪检组《关于做好“端午”节日期间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要求,为巩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确保节日期间风清气正,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履行主体责任,加强纪律教育

各单位要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确保各项要求落到实处。

1.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中央纪委网站发布的《锲而不舍持续发力纠“四风”——对1400多起五一、端午期间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案例的分析》(附件1)和陕西省纪委监委关于我省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通报(附件2),对照自身认真查摆,强化自警自戒,增强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反对“四风”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2.充分利用网页、微信、微博等平台,围绕遵规守纪和廉洁过节主题进行宣传,加强警示教育,以案促改、警钟长鸣,教育党员干部把守纪律讲规矩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倡导勤俭、节约、廉洁、文明过节。

3.结合教育部《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教育教职工坚持言行雅正、举止文明、作风正派,自尊自律、清廉从教,自觉抵制有损教师职业声誉的行为。

4.党员领导干部要切实履行“一岗双责”,严于律己、以身作则,带头加强作风建设,尚俭戒奢,清廉过节。

二、重申纪律规定,严明纪律要求

1.严禁违规发放津贴补贴;严禁违规发放加班费、值班费。

2.严禁用公款购买节礼、购物卡、消费券等;严禁公款旅游、违规公款吃喝、公车私用或私车公养。

3.严禁索要、收受学生及家长财物,不得参加由学生及家长付费的宴请、旅游、娱乐休闲等活动,或利用家长资源谋取私利。

三、加强日常监督,严格执纪问责

各单位要认真落实“讲政治、敢担当、改作风”专题教育常态化长效化的要求,持续推进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工作,深化巩固违规收送礼金专项整治的成果,切实担负起教育管理、爱护监督党员干部的工作责任,向党员干部早发信号、勤打招呼,抓早、抓小、抓苗头,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

校纪委将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紧盯“四风”隐身变异、改头换面新动向,坚决整治各种顶风违纪行为。对不敬畏、不知止、不收手的党员干部从严从重处理,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对履行责任不到位,致使本单位发生违规违纪行为,造成不良影响的,严肃追究相关领导的责任。

监督举报电话:86168052

举报邮箱:jwb@sust.edu.cn


附件:

1.锲而不舍持续发力纠“四风”——对1400多起五一、端午期间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案例的分析

2.陕西省纪委监委关于我省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通报

3.“端午”节日期间廉洁自律问题自查表



党委办公室  纪委办公室

2019年6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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