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子》的清廉思想

2018-05-29 来源:光明日报 

历代以来,很多人都将《老子》视为治国的要典,并从各个角度阐发老子的理身治国之道。现在看来,《老子》中的很多思想对今天的廉政建设亦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老子》中虽然很少出现“清”、“廉”等字眼,但有很深刻的清廉思想,其反贪欲、去甚去奢、尚慈崇俭、“见素抱朴”等思想和议论十分突出。

一、“甚爱必大费,多藏必厚亡”。廉与贪相对,而贪与欲密切相关。《老子》认为过分追求声色犬马等感官欲望的满足会给人的身心带来巨大的伤害:“五色令人目盲,五音令人耳聋,五味令人口爽,驰骋畋猎令人心发狂,难得之货令人行妨。”然而,在现实生活中,很多人将名利、权势置于生命之上,甚至以身殉物。无论拥有多少财富,如果不能用正确的心态去对待,都只会招来祸患。所以说贪欲是一切祸患产生的根源,只有知足才能长久。

二、“见素抱朴,少私寡欲”。即保持人性的本来面目、回归纯朴的自然状态;“少私寡欲”即减少自己的私欲、不迷恋外在的声色货利、不贪求感官欲望的满足。在老子看来,最重要的是要让心灵保持“虚静”的状态。“虚”是老子之道的重要特性之一。所谓“致虚”就是理清心智的混乱,消除心灵的闭塞,使内心无欲无念、无偏无私,达到空灵明澈的境界。而只有“守静”才能让人回归这种质朴的生命本真状态,以超然的态度面对外界的各种诱惑。

三、“三宝”——“慈”、“俭”、“不敢为天下先”。《老子》提出,“我有三宝,持而保之,一曰慈,二曰俭,三曰不敢为天下先”。慈,故能勇;俭,故能广;不敢为天下先,故能成器长。这也应该是保持清廉的三宝。“慈”,从廉政的角度来讲,就是要爱民、做人民的公仆。“俭”与“奢”相对,《老子》既积极提倡节俭,又明确反对奢侈。“不敢为天下先”,即不争。老子所强调的“不争之德”包括很多方面,首先是居后、处下。即以谦卑的姿态处事,所以终能成就大业。当然,老子所讲的居后、处下绝不等同于不思进取、无所作为。“不争之德”的第二个含义就是“为而不争”、“功成而弗居”:上善若水。

“不争”的前提是“为”,不居功的前提是“功成”。“不争”即大公无私,不争功名,不求回报,但仅仅这样是不够的,还要“为”,即尽心尽力地付出,像水一样即使处在最恶劣的环境中,仍无私地赋予万物以生命的源泉,这才是老子之道的最高境界。因此,在廉政建设中,我们不仅要倡导大公无私,还要倡导积极作为,多为人民办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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