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加强对我校各二级单位纪检机构的业务指导,促进校、院两级纪检机构上下贯通,经研究决定,建立校纪委机关工作人员联系二级单位纪检机构制度。
一、指导思想
以促进我校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为目标,以信息沟通、业务指导、解决困难、形成合力为抓手,扎实推动二级单位纪检工作规范化、精准化、常态化。
二、联系单位分工
第一组:王为民、贾晓霞
联系单位:机关纪委、环境学院纪委、设艺学院纪委、后勤集团
第二组:王 东、刘冉夏
联系单位:保障系统纪委、轻工学院纪委、咸阳校区管委会、离退处、附中
第三组:宋 平、董 力
联系单位:材料学院纪委、食品学院纪委、经管学院纪委、马院、阿尔斯特学院
第四组:靳 凯、李晨宇
联系单位:机电学院纪委、电控学院纪委、电智学院纪委、教育学院、镐京学院
第五组:彭 丹、魏 艺
联系单位:化工学院纪委、文理学院纪委、数学学院、体育部
三、工作要求
1.校纪委机关工作人员联系二级单位纪检机构是校纪委进一步加强二级纪检机构建设的一项重要举措,校纪委机关工作人员和二级单位纪委书记、纪检委员要切实提高认识,推动联系工作落细落实落到位。
2.校纪委机关工作人员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服务意识,主动为二级单位排忧解难。要积极主动和联系单位沟通信息、了解情况,加强业务指导;要深入联系单位调查研究,及时发现问题,研究解决措施,提出意见建议;要建立起常态化、动态化跟踪指导和联系服务。
3.二级单位纪检机构要切实履行监督责任,认真落实相关工作要求,要主动向联系人交流各项工作进展情况,听取联系人的意见建议;就学校纪检监察工作向联系人反映情况,提出意见和建议。